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张烟2026年厂区外线电力敷设工程投资类采购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张烟2026年厂区外线电力敷设工程投资类采购项目已由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张高新审招字【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从赐山220kV变电站至张家口卷烟厂动力中心配电室新建10kV双回线路7.135千米,其中,电缆路径1.885千米,采用2×(ZC-YJV/22-8.7/15-3×300)型电力电缆,架空线路5.25千米,采用JKLGYJ-10-300/40架空绝缘导线。新建水泥杆110基,其中15米M级水泥杆91基,13米钢杆19基。新建8根φ200mpp管直埋300米。新建8根φ200mpp管,拉管662米。沿红线外三通井拉管敷设923米至动力中心高压配电室,并负责动力中心电源进线柜上闸口的接线;2)工业园110kV变电站至张家口卷烟厂动力中心配电室新建10kV双回电缆线路3.035千米,采用2×(ZC-YJV/22-8.7/15-3×300)型电力电缆。其中,电缆路径2.112千米,按已有电缆沟内敷设,红线内电缆路径923千米,按拉管敷设至动力中心高压配电室,并负责动力中心电源进线柜上闸口的接线;3)架空线路采用配网故障监测系统来监测配电网线路故障。配网线路智能故障监测终端适用于10kV电压等级配网线路的接地和短路故障的分析及精确定位。设备通过分布安装在线路上,高速采集故障时刻的工频电流信号、行波电流信号、行波穿行及反射时间信号,并通过2G/4G模块将数据发送回后台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将数据自动进行分析处理,精确定位故障位置、分析故障原因,并将诊断结果以短信等方式发送给运维人员与厂内智能配电系统接通,配合智能配电系统读取数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建设地点:张家口市万全区(张家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荷花路与207国道交汇处东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按照供电局批复供电方案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完成图纸工程施工与报装、供电局协调等全流程服务,确保最终通过供电局审核批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10kV及5km及以上的电力线路工程(或输变电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方为有效业绩)。
3.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不早于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
3.5其他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备电力相关专业、电气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从业经验,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相关任职岗位(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投标人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电气工程师1人,人员配置须满足本项目现场施工管理需求。
上述所有管理人员须持有相应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须持有对应岗位有效从业证书。
(4)项目经理及本条款所列全部管理人员,须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7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1)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列入烟草行业及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列入烟草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3)列入河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4)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4日13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19日23时30分00秒,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4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2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标明标部分、技术标暗标部分分开制作,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标明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暗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7.3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付工、陈工,联系电话:010-68900015/0339。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万全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钻石北路9号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0号国际传播科技园1号楼108室 |
邮 编:/ | 邮 编:100048 |
联 系 人:马先生 | 联 系 人:付旻、陈倍倍 |
电 话:0313-2106353 | 电 话:010-68900015、0339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obiaoyishi@163.com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6年5月13日